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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研究生干部集体学习《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暂行条例》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5-29     [来源]:     [浏览次数]:

(通讯员 秦雯洁)5月28日,我院研究生会组织研究生干部在1208会议室开展对《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暂行条例》的集体学习活动。本次学习会由院研究生会副主席何敏主持,院研究生会各部门代表和团支部代表参加。

会议前夕,研会各部门对《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暂行条例》进行了初步学习。在集体学习活动中,各部门代表对条例内容进行了充分讨论和细致研究,纷纷表示将严格遵守学术规范,起到作为研究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

会上各部门代表依次进行发言,就“端正学术态度、恪守学术道德”达成一致。本学年开学之初,周月峰老师为2017级新生做了一场“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的讲座,他强调研究生应脚踏实地做好学问,这与条例内容所要阐述的精神不谋而合。当代社会高等教育普及率提高,高校应当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学生,对《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暂行条例》的学习有助于研究生干部提高自我约束以及模范意识。研究生干部代表在学习条例的时候对所得知的学术不端行为进行了研究分析和强烈谴责,号召同学们引以为戒,时刻牢记各科老师不断向我们传授的学术端正精神,不论是毕业论文还是课程论文,都要秉持正确的学术观,切实践行学校制定的学术道德规范,成为合格的研究生。另外,有研究生干部在讨论时指出,由于各学科性质不同,条例内容还可进一步细化完善。

最后,院研会主席程则峰进行总结发言。他指出,我院是学校“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基地,学院领导老师对于学风建设问题一向高度重视,学院研究生会作为学院和研究生之间的沟通桥梁,要发挥好“传声筒”功能,努力营造良好学风。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是一个长期工程,研会要以本次集体学习《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暂行条例》为契机,采取同学们喜闻乐见的方式,向本院乃至其他文科学院的研究生传递学术规范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常识,使学术规范意识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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